为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推动依法履职和高效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东阿县委编办聚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厘清职责边界、建立履职评估机制,将权责清单的使用贯穿到职能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基础性制度效用,推进部门履职尽责落地生效。
一、夯实责任主体,聚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把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东阿县委编办印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部门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权责事项的梳理、编制、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履职尽责,无法定依据未纳入权责清单系统的权责事项不得实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截至10月份东阿县共认领权责清单事项5040项,已调整变更权责事项561项、取消权责事项2066项、新增权责事项1853项;对于认领事项不及时、调整事项不全面、不规范、不准确的部门及时指导督促。
二、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审批监管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签订划转事项交接工作备忘录202项,厘清权责清单事项职责边界114项、明确了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在审批和监管中的直接实施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审管互动配合方式;充分利用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平台,做好审批和监管双向信息反馈,近期已根据上级政策变化协调行政审批局和相关业务部门做好“许可改备案”审批监管协调联动工作,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4项行政权力类型由“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权力”,直接实施责任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调整至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取消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权力,相应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由行政审批改为向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建立履职评估机制,推进部门履职尽责。为避免行政权力运用越位、错位、缺位、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把权责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履职评估范围,定期进行实地评估考核,通过登录权责清单系统实地查看有关数据资料、听取汇报、网络信息推送监控等方式,客观分析清单使用效果,执行相应的赋分指标体系,跟踪监督履职情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效用,逐步将权责清单打造成部门履职清单,推进部门履职尽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