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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7/6/18 21:37:06 信息来源:中共东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49315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县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县政府领导情况。

  (二)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以县政府文件公布的地方性法规、由县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及文件;以县政府名义发布或者县政府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四)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县政府工作报告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

  (六)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县政府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县政府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县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县政府办公室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府网站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县政府网站下载),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县政府办公室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县政府办公室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申请处理

  县政府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县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和县有关规定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目前暂按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暂行)收取,见附件2。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办公地址:东阿县文化路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289041

  电子信箱:dexxb@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

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暂行)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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